學生意外保險相關資訊



為保障學員之就學期間安全,新北市社區大學自民國104年秋季班起,遵照教育局【新北市社區大學委託辦理行政契約】規定,學員在學期間辦理學員團體意外保險,所需保險費應由學員負擔(春、秋季班為200元,共保險18週,凡於保險期間內發生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,最高給付意外醫療1萬元,身故100萬元)。

如有學員堅持不參加保險,應對學員簽立不予納保同意書,若發生任何意外與事故由學員自行負責;該學員如不同意簽立不予納保同意書,則不得報名課程等活動。

補充:若本堂課含有戶外課程,得必須投保,若堅持不參加保險,則本協會有權拒絕報名。

 

♦保障期間:每學期開學日的第一天開始計算16週

♦本團險保險期間內每日24小時意外皆有保障,只要是因意外發生事故皆可申請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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